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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济宁嘉祥县法律援助中心到孟姑集镇岳楼、四合庄等村以“抵制高价彩礼、法律援助在行动”为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齐鲁法治(济宁讯)于清林 为进一步引领社会新风尚,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抵制高价彩礼,2月22日,济宁嘉祥县法律援助中心到孟姑集镇岳楼、四合庄等村以“抵制高价彩礼、法律援助在行动”为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艳艳同志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彩礼的起源,分析了高价彩礼的本质,并结合因婚约彩礼引发的民事、刑事、执行等经典案例,讲解了彩礼相关法律规定,剖析了“高价彩礼”导致的危害和不利的法律后果,从多个方面解答了村民当下面临的现实困惑。
孟姑集司法所所长高耸同志向群众发放“抵制高价彩礼”倡议书,并给大家讲解《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的法条知识。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孟姑集司法所倡议大家婚事新办、喜事简办,不盲目攀比、不铺张浪费,抵制变相买卖婚姻,反对相互攀比等不正之风;积极引导群众拒绝高额彩礼,从自身做起,争做文明婚嫁新风的倡导者、践行者、宣传者,为共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在场村民纷纷表示,“高价彩礼”是农村部分家庭返贫的一个主要原因,还容易引发恶性事件,此次培训具有针对性,讲的都是“干货”,今后自己一定抵制高价彩礼、铺张浪费的陈规陋习,响应婚事新办、勤俭节约号召,为建设文明乡村出一把力。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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