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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5月19日上午,烟台招远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府前广场组织开展了以“爱心助残·共享阳光”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齐鲁法治(烟台讯)于清林 在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5月19日上午,烟台招远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府前广场组织开展了以“爱心助残·共享阳光”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扶残、助残、为民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高残疾人维权意识。
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着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面对面为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现场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积极为残疾人维权。同时,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现场群众提出的工伤、赡养、抚养等法律问题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2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1件。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对残疾人法律援助事业的关心、理解和尊重,营造了热心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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