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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利津县汀罗镇中心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齐鲁法治(东营)陈国兰 学前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障学前儿童合法权益,对学前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学前教育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本法规定,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给予学前儿童特殊、优先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依法保障学前儿童与幼儿园安全。
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依法执教,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2024年11月20日,东营市利津县汀罗镇中心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吕园长从学前教育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解读,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施行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每一位幼儿教师都应该熟知其内容,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贯彻本法,落实到教育,做到依法执教。
通过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学习,教师们更加坚定了心中的理想和信念,坚守学前教育责任,秉持启蒙教育情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奠定夯实基础。
责任编辑:赵永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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