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花沟学区“五制度”夯实校园安全
山东淄博高青县花沟学区“五制度”夯实校园安全
齐鲁法治(淄博)田家礼 一直以来,高青县花沟学区坚持以人为本,大胆创新安全管理思路,以“五制度”为抓手,夯实辖区校园安全。
领导问责制度。学区健全了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安全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总结,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领导小组职责分明,正副组长负责协调统筹学区师生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工作,负责起草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召开辖区师生安全工作会议及安全常识培训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时时、处处、事事有人负责。
全员参与制度。学区分管安全的领导与辖区学校的校长、安办主任一一签订责任书;辖区的各校校长与学校的、安办主任、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各办公室、功能室负责人、班主任、年级及科组长、科任教师、教辅人员、校内教工宿舍住户等一一签订责任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做到全员参与,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家校共育制度。学区要求辖区各校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安全公约》以及专项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通过书面交流、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途径加强联系,形成了家庭、学校强强联手,共同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警校联手制度。由于辖各校地处情况复杂、情况多样,为了保证辖区各校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学区要求各学校密切临近单位、社区关系,同时加强与派出所联系,创建了安全和谐的周边环境。
常态演练制度。学区要求辖区各校利用各校特点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演练该校。要求各校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班长、安全员为第二责任人,落实安全演练的责任,培养师生自护自救能力。同时,学区要求各校还成立了护校队、实行路队制,实现辖区师生安全自治。
责任编辑:赵永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