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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对李某进行了热心接待,耐心听取了她的遭遇和诉求,详细记录案件基本情况,安抚其情绪,确保她感受到司法所的关怀与支持。
齐鲁法治(青岛)吕高波 李某,女,年逾七旬,早年与第一任丈夫离异,后于数年前与王某再婚,共同生活于王某名下的一套位于白沙河社区的住宅内。王某生前未留下遗嘱,对财产分配未做明确安排。王某去世后,其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继子、继女)以继承权为由,拒绝继续承担对李某的赡养责任,并擅自决定将李某目前居住的房屋出售。此举导致李某失去居所,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李某来到白沙河司法所寻求法律援助与调解帮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对李某进行了热心接待,耐心听取了她的遭遇和诉求,详细记录案件基本情况,安抚其情绪,确保她感受到司法所的关怀与支持。随后,司法所组织法律专业人士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注:现行有效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以下内容基于一般原则进行说明)及相关司法解释,李某作为王某的配偶,在王某去世后,对王某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同时,考虑到李某年事已高且失去生活来源,其居住权应得到特别保护。此外,继子继女作为王某的子女,亦有赡养义务,不得因遗产继承问题而拒绝履行。
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司法所邀请李某、继子继女及双方家族代表参加调解会议。会上,调解员首先向各方阐明法律规定,强调李某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居住权和继承权。通过耐心劝导和法理情的结合,逐步缩小双方分歧,引导双方从亲情角度出发,寻找解决方案。
经过多轮协商,最终双方同意以下调解方案:
- 继子继女承认李某对房屋的居住权,并承诺不再擅自处置房产。
- 双方同意就王某的遗产进行公平分割,考虑到李某的实际需要,部分遗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使用权)优先保障李某的晚年生活。
- 继子继女承诺将协助李某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落实,并承诺在未来继续关心和支持李某的生活。
- 李某表示接受调解结果,并对司法所及调解员的工作表示感谢。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白沙河司法所通过专业、细致的调解工作,展现了司法行政系统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方面的积极作用。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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