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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上午,刘先生专程来到东营垦利法院胜坨法庭,向案件承办法官于建伟送上“执法公正 高效为民”的锦旗,为法官的公平公正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齐鲁法治(东营讯)李春军 1月29日上午,刘先生专程来到东营垦利法院胜坨法庭,向案件承办法官于建伟送上“执法公正 高效为民”的锦旗,为法官的公平公正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赵先生与刘先生系某养殖公司职工同事。2021年8月份,赵先生与刘先生商议,以刘先生妻子卞女士的名义成立新公司,与养殖公司签订养殖协议,从事生猪代养。新公司成立后,因赵先生具备较高的生猪养殖技术,很快第一批生猪出栏。2023年8月,养殖公司回收生猪后,将雇养费38万元支付至卞女士账户,但刘先生仅支付小部分给赵先生,剩余部分另做他用。赵先生多次索要雇养费未果,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于建伟了解到双方是关系很好的多年老友,若简单一判了之,虽然解决了债务问题,但双方之间的友情,甚至以后的合作都会受到影响。为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于法官在庭前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双方仍然坚持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官引导双方举证据、查事实,不仅当庭释明法理,还从和谐友善、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角度引导双方妥善解决矛盾争议。庭审后,又再次组织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被法官专业执着的态度、为民办实事的作风所感动,刘先生主动提出愿意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剩余全部款项,赵先生也理解了刘先生的苦衷,表示同意分期付款。刘先生当庭支付首笔款项16万元,双方握手言和。刘先生激动地说“没想到我们这个事情能和平解决,我自己都快放弃了,甚至做好了被执行的最坏打算,可于法官的话让我明白,有些事比钱更重要,必须要为于法官点赞!”。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就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垦利法院将继续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用“小案”释大义,让群众在“小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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