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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法治(济宁讯)李春军 法治教育是阳光,普照着种子;法治教育是水,滋养着树林;法治教育是肥料,灌溉着稻田。为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治安全意识、法治安全观念,扎实开展校园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打造平安校园。3月25日下午,济宁金乡县司法局联合县教体局走进山阳学院附属小学为全体师生开展校园安全法治宣传活动。
齐鲁法治(济宁讯)李春军 法治教育是阳光,普照着种子;法治教育是水,滋养着树林;法治教育是肥料,灌溉着稻田。为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治安全意识、法治安全观念,扎实开展校园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打造平安校园。3月25日下午,济宁金乡县司法局联合县教体局走进山阳学院附属小学为全体师生开展校园安全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首先由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卫奎致辞。随后,向金乡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李洪菊、山东郭鲁涛律师事务所李国栋律师、孟凡晴律师三名同志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山东郭鲁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栋用生动的语言、详实的资料、典型的案例,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律规定、如何做到有效的自我保护、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五个方面进行了普法宣传,重点结合小学生的特点,通过未成年犯罪的成因及预防措施、防治校园欺凌、网络诈骗、毒品危害等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全体学生要对照自己,提高认识,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少先队员。
随后,师生们共同起立,紧握右拳,进行了庄严的宣誓,郑重承诺: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预防校园欺凌,注意校园安全,坚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最后,全体师生一齐走到操场上,在校园安全日法治宣传条幅上郑重其事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此次活动现场秩序井然,法治讲座赢得了阵阵掌声。活动既丰富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又增强了师生的法治意识,为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校园和谐注射了一剂及时的预防针,为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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