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
齐鲁法治(济宁讯)于清林 《法律援助法》2021年8月20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法律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近日,济宁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走进鱼山中心小学开展《法律援助法》宣讲活动。活动邀请鱼山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高坤英为学生和教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齐鲁法治(济宁讯)于清林 《法律援助法》2021年8月20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法律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近日,济宁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走进鱼山中心小学开展《法律援助法》宣讲活动。活动邀请鱼山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高坤英为学生和教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本次活动主要宣讲了《法律援助法》,主要包括: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受案条件、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的情况等法律援助知识进行宣讲,让大家明白什么是法律援助、哪些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怎样申请法律援助,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
该校师生3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同学们热情高涨,专心听讲,并认真做笔记。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学生和学校教师发放《法律援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手册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广大师生依法维权意识,扩大了《法律援助法》的社会知晓率,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大手拉小手
联系我们:0531—83146857 |
地址:齐鲁法治网-齐鲁法治网 |
邮箱:3011391783@qq.com |
电话:0531—83146857 邮箱:3011391783@qq.com Copyright @ 2022-2025 by www.qlfzw.cn. all rights reserved 齐鲁法治网网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技术支持:山东警讯传媒有限公司 |
鲁ICP备20024717号-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