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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营垦利法院受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董某、侯某诉称其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处购买的房屋存在墙皮脱落、裂缝、空鼓等质量问题,影响其居住使用,要求被告赔偿修复费用及相关损失。被告则只同意进行修复但不同意赔偿修复费用。
齐鲁法治(东营讯)李春军 近日,东营垦利法院受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董某、侯某诉称其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处购买的房屋存在墙皮脱落、裂缝、空鼓等质量问题,影响其居住使用,要求被告赔偿修复费用及相关损失。被告则只同意进行修复但不同意赔偿修复费用。
庭审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是担心如果让被告修复,修复材料质量无法保证,会影响到孩子、老人的身体健康,所以原告想通过第三方鉴定确定修复费用,自己请施工队进行修复。考虑到本案并非必须通过鉴定才能确定损失,且鉴定不但会产生高昂的鉴定费增加当事人的负担,鉴定时间过长也会影响原告居住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转换思路,决定采取实地勘验加参考专业人士意见的方式来确定修复方案及修复费用。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原被告双方各自邀请了一位己方认可的专业房屋装饰装修设计师,到现场实地查看,明确房屋需要修复的范围、所用乳胶漆、腻子的品牌、价格、人工费等,就修复方案以及修复费用达成一致意见。
通过现场勘验,本案纠纷得以高效快速解决,原被告双方对法官到现场实地勘验并耐心细致调解的行为表示感谢。承办法官表示,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唯有心里装着群众,才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处为民司法的细节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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