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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被授予“2021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齐鲁法治(东营讯)李春军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被授予“2021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垦利法院持续开展黄河三角洲生态湿地保护工作,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力量。一是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统一受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利用、环境治理与服务等环境资源案件,选取典型案件邀请群众旁听庭审,实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建立环境资源案件绿色通道。建立环境污染案件快速办理、优化办理机制,依法速审快结环境污染案件,最大限度减轻环境污染案件的负面影响。三是推动设立黄河生态环境修复基地。积极融入东营市生态保护发展大局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服务项目,为黄河流域的环境修复提供司法保障。四是建立环境资源治理联动机制。与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定期召开专题座谈会,研讨环境保护和生态破坏及修复问题。
下一步,垦利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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