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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东营中院副院长宋学民到利津主持召开司法支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座谈会,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阳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东营中院环境资源庭负责人李敏、利津法院副院长盖盛永参加座谈。
齐鲁法治(东营讯)李顺花 4月15日,东营中院副院长宋学民到利津主持召开司法支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座谈会,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阳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东营中院环境资源庭负责人李敏、利津法院副院长盖盛永参加座谈。
会上,宋学民分别听取了2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经营现状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企业当前面临的司法需求,虚心听取了企业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就法院在下一步工作中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完善法律服务交换了意见。
宋学民表示,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依法履职尽责,充分认识司法护航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重要意义,规范办理涉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相关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帮助和指导企业减少或避免矛盾纠纷,全方位、各环节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同时,企业要坚持诚信合法合规经营,提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早日实现上市目标。
利津法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切实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紧紧围绕企业发展需求,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司法服务,助推企业跑出上市“加速度”。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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