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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东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洪武一行到山东祺龙海洋石油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与开发区、东营区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召开座谈会,为我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司法服务。
齐鲁法治(东营讯)王振营 为进一步做好《民法典》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切实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5月13日,东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洪武一行到山东祺龙海洋石油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与开发区、东营区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召开座谈会,为我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司法服务。
座谈会上,民二庭法官结合审判实践,就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民法典中有关合同、担保方面的法律问题及公司治理、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常见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就企业提出的法律疑难问题进行细致解答,并表示要深入了解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涉诉问题和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发展解决难题,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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