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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东营利津法院执行局组织16名干警,出动警车4辆,重拳出击,强制腾退被执行人王某某侵占某采油厂的涉案土地,包括复合板房20间、采瓦房、棚子等设施。
齐鲁法治(东营讯)李春军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11月17日,东营利津法院执行局组织16名干警,出动警车4辆,重拳出击,强制腾退被执行人王某某侵占某采油厂的涉案土地,包括复合板房20间、采瓦房、棚子等设施。
根据本院判决,涉案土地共2宗,使用权均属于某采油厂,存续期限为2003年至2050年,但是自从2003年以来,被执行人王某某“鸠占鹊巢”,陆续在涉案土地上建设了料场、彩瓦房、棚子等设施,并将部分建筑物予以出租,非法谋取利润。
本案自2021年判决以来,执行局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王某某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但王某某拒不履行义务,继续将该土地上涉案的部分建筑物租赁给第三方获取利润。因王某某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作出《罚款决定书》对其罚款5万元,现已缴清。
执行干警到达涉案土地后,按照执行预案,现场拉起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法官对涉案屋内物品逐一进行登记在表,对涉案土地承租人进行释法明理,全程录音录像,确保了腾房工作的公开透明。
执行现场,一台挖掘机、一台拆迁设备,在执行法官指挥下紧张有序地工作着,历时5个多小时,终于成功将涉案房内腾空,拆除2000平方米的彩瓦房、棚子等设施,并顺利将土地交付申请人某采油厂。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本次强制腾房,是县法院执行局践行“司法为民”的体现,有效打击了部分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老赖”,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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