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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某某激动地对案件承办人东营利津法院雷玉鹏法官连连表示感谢,并亲手送上一面书有“公正执法 司法为民”八个大字的锦旗。
齐鲁法治(东营讯)李春军 “感谢雷法官,被告已经偿还了欠款,多亏雷法官的努力调解!”原告张某某激动地对案件承办人东营利津法院雷玉鹏法官连连表示感谢,并亲手送上一面书有“公正执法 司法为民”八个大字的锦旗。
原来,早在2008年9月份,被告荆某某以买车为由向原告母亲借款100000元,虽然当初被告出具欠条并约定了借款利息,但多年来,被告均未支付。后来,原告便以自己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荆某某偿还多年的欠款本息。
法院立案后,雷玉鹏法官审查案卷时发现,该案虽然权利义务明确,但该借款实际出借人为原告的母亲,并非原告,所以起诉主体不准确。本着一次性解决纠纷、案结事了的原则,雷玉鹏法官立即组织涉案各方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原、被告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就各方的主张释法说理,引导被告及时偿还欠款。在法官的努力下,被告荆某某同意偿还原告欠款,原告申请撤诉,现已履行完毕。
用心调解,并积极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案结事了,彰显了利津县人民法院便民服务的高效快捷,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讼累,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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