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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凌晨5点30分,东营利津法院警灯闪烁,队列整齐,集中执行行动再出发,手持执行利刃,亮剑老赖。
齐鲁法治(东营讯)李春军 3月21日凌晨5点30分,东营利津法院警灯闪烁,队列整齐,集中执行行动再出发,手持执行利刃,亮剑老赖。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涉9案10人,组织11名干警,出动5辆警车,拘传3人,当场履行10万余元。
01多次传唤拒不履行 拘传到庭答应履行
申请执行人张某华与被执行人张某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给被执行人打电话要求其到庭,但均未到庭履行义务。本次集中行动中,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家中找到张某民,向被执行人出具拘传票并拘传到庭,经法官释法,张某民同意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02三年“坐牢”一日出 精准“执行”履义务
申请执行人苗某与被执行人宋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由于被执行人宋某在某监狱服刑,导致其无法履行相应的义务,此案件迟迟得不到推进。此次集中执行过程中,恰巧另一案件被执行人与苗某为同村,苗某看到警车之后,万分激动,立即向执行法官提供有效线索。宋某已于3月3日刑满释放,现居住在家,苗某要求立即拘留宋某。执行法官在得到线索之后,当场分兵两路,一路按照原计划继续进行,一路奔赴宋某所在村,将其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宋某答应拿出8万元对申请人进行赔偿,此案件得到有效推进。
对于多起被执行人不在家中的执行案件,法院依法张贴传票,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到庭履行义务。
利津法院郑重劝告,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执行行动永远在路上。利津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使执行行动常态化,努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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