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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日,东营利津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对徐某诉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利津黄河河务局水务专家崔慧滢作为具有环境资源领域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
齐鲁法治(东营讯)李春军 2023年8月1日,东营利津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对徐某诉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利津黄河河务局水务专家崔慧滢作为具有环境资源领域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8月1日施行首日,我省开庭审理的首例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环境资源案件。
本案人民陪审员崔慧滢在利津黄河河务局工作已有二十余年,对水污染防治的全过程处理、鱼虾等水产养殖业风险防控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系资深水务专家。本次庭审地点设置在案涉养殖水库现场,开庭审理前合议庭组成人员在对案情研判的基础上对养殖水库现场水面进行了实地勘察。人民陪审员崔慧滢全程参与、认真记录,结合案情和现场查看情况参与案件庭审,庭审结束后参加合议庭评议,对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质证及本案的审理重点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建议。
涉案养殖水库位于利津县水产养殖圈内,周边养殖户众多。把法庭搬到水库边,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辩论,吸引了周边众多养殖户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本案审理情况现场以案释法,引导养殖户在水产养殖过程中树立风险防控意识,起到了“审理一案、宣传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环境资源类案件大多涉及民生、公益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且专业性较强。下一步,利津法院在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理中,将充分利用上述司法解释创设的有利条件,选取更多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到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来,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水平。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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