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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东营中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共建签约揭牌仪式暨破产业务培训会。
齐鲁法治(东营讯)李春军 10月16日,东营中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共建签约揭牌仪式暨破产业务培训会。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师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国滨,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永军,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徐阳光参加揭牌仪式。师辉与王欣新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赵国滨与徐阳光签订合作协议。
师辉指出,东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破产保护机制建设,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明确企业破产处置过程中所涉及的30个职能部门职责,建立僵尸企业甄别、破产财产处置等14项配套机制,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部门协作参与的企业破产综合处理机制,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法院破产审判职能的有效衔接。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落地东营中院,标志着院校合作实践的正式启动,希望抓住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成立的契机,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赵国滨表示,科研实践基地的落成是破产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双向奔赴,下一步工作中,要凝聚共识,以更高标准凝聚共识、凝聚合力,变破为立、以破促兴,在新发展格局构建中彰显法院更加有为,市场更加有效,法治更加健全。要做好结合,善于借智借力,以丰富的学术资源和前沿的学术理论增强业务素质,以生动鲜活的破产案例为研究中心开展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提供良好的载体。要把握导向,努力将科研实践基地建设成为破产审判实务与教研融合的平台、破产理论探索与学术交往的平台、破产人才培养与经验交流的平台。
王欣新指出,东营中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在山东省设立的第一家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一个良好平台,后续将通过共同举办专业会议、联合开展科研项目等形式开展合作,着力解决破产实务中的难题,为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做出努力,推动企业破产在市场化、法治化的发展轨道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签约揭牌仪式结束后,王欣新和李永军分别围绕破产法修改中的重整制度和民法典中担保制度变化对破产法的影响为与会人员授课。
东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洪武主持会议。东营两级法院破产审判人员、东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代表、破产案件管理人等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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