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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上午,东营垦利区人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盖某某非法狩猎案。
齐鲁法治(东营讯)李春军 10月26日上午,东营垦利区人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盖某某非法狩猎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期间,被告人盖某某多次在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杨庙社区东大门以东土地及一条东西方向柏油路两侧的生产进出口土路附近,通过埋设禁用工具铁夹子的方式多次非法猎捕野生动物50只。经鉴定,盖某某非法猎捕黄鼬25只、草兔13只、雉鸡11只、喜鹊1只。涉案野生动物黄鼬、雉鸡、草兔、喜鹊均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价值合计人民币23540元。
庭审中,被告人盖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积极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增强其生态环保意识。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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