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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被授予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据悉,该检察院已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齐鲁法治(济宁讯)张加强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被授予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据悉,该检察院已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面落实领导办信、当面接谈、视频接访等制度,最大化为民利民,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及时办结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努力让群众“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下一步,该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亲民、便民、利民”为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力提升检察机关“文明窗口”服务质量,全力打造更有温度的为民服务品牌,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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