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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对2021年度全省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徐丽因成绩突出,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齐鲁法治(济宁讯)张加强 近日,山东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对2021年度全省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徐丽因成绩突出,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徐丽同志始终把打击黑恶犯罪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对涉黑涉恶案件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调度,竭尽所能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推进贡献力量与智慧。
徐丽同志带领扫黑办干警严格按照“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要求,冲锋在前、奋战到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深挖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她以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公正高效、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赢得大家的一致认可。
“她平凡得像一滴水,却踏实得像一座山”,同事这样评价她,她也是这样做的。近30年的检察官生涯,铸就了徐丽果敢、严谨的性格。她虽没有可歌可泣的事迹,没有耀眼的荣誉光环,但她有埋头苦干的韧劲,有司法为民的担当。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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