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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招远市辛庄镇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造“1+5+N”大调解格局,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强化党建引领、组建工作团队、规范化解流程、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打造“一站式
齐鲁法治(烟台讯)于清林 烟台招远市辛庄镇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造“1+5+N”大调解格局,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强化党建引领、组建工作团队、规范化解流程、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升级版。今年以来,共调处化解矛盾纠纷640余件。
“1”— 强化党委领导,夯实组织基础。建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各工作区包区领导、公安派出所所长、海岸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任副组长的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改变原来各部门单打独斗的调解工作局面,将调解工作上升到党委、政府主导的层面,将人民调解工作升级为联合调解事业。在此基础上,以“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作为核心枢纽,有效整合多种资源,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
“5”— 实施五方联动,提升工作效能。在落实党委政府为主导的基础上,积极联动信访、公安、法院、司法和法律服务所,加强访调对接、警调对接、诉调对接,形成矛盾纠纷联调最大合力。特邀公安干警、有关专家介入调解,创造警司联调、听证+调解等调解新模式,极大提升了调解效能。建立法官远程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将“调解优先”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依托司法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课题培训,提升镇、村两级调解员的法治素养、调解水平。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与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体打造,法律服务工作者常态化驻站办公,全程介入调解过程,提供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
“N”— 吸纳农村力量,织密调解网络。加强农村调解队伍建设,引导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从“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网格员和警务助理中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针对农田灌溉、渔业纷争、宅基地纠纷、务工欠薪、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各类矛盾纠纷,聘请有关行业专业人士作为兼职调解员,进行精准化调解服务。坚持矛盾不上交,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落实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制度,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前沿一线。63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拥有专兼职调解员共320余人。“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员。”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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