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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举措”出“精品”提“质效”——沂水县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临沂沂水县司法局立足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齐鲁法治(临沂讯)于清林   临沂沂水县司法局立足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探索创新行政复议应诉标准化建设和审理模式,及时化解大量行政争议,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大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继续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实现线上线下申请、立案、审理动态结合。
    2023年以来,除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外,群众还可以通过山东智慧复议系统以及乡镇复议联络点,线上、线下同时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受案门槛也不断降低,坚持存疑受理,主动帮助群众化解行政争议,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复议为民”。今年以来,沂水县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网上申请3件,各基层行政复议联络点办理复议咨询12件,代收行政复议申请19件。不定期组织乡镇行政复议联络员业务知识专题培训,规范工作流程,持续发挥乡镇复议联络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是加大审理调解力度,多举措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在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中,坚持优先调解、全程调解、合理调解,积极解决行政争议背后的实质诉求。复议案件审理加大听证与实地调查比例,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申辩,以当事人看得见的方式,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今年以来,共组织听证2次,实地调查1次,经调解和解当事人自动撤回复议申请的案件有39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有1件,占全部已审结案件的63.93%。
    三是坚持行政复议案审会制度,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2022年以来,落实司法局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现一般案件小讨论,疑难案件集体决策的复议决定机制,共对10余起疑难复杂复议案件进行了两次集体讨论决定,一般案件全部由业务人员讨论决定,统一办案尺度和标准,切实提升行政复议案件质效。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效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好行政复议结果运用功能。
    行政复议机构与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针对行政争议发案量多、纠错率高的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执法督查,形成督查合力,提升督查实效。2022年以来,已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案卷、谈话询问等方式,重点对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进行现场执法督察,发放整改意见书3份,最大限度规范执法行为。同时,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相关违法行政行为和行政管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指导行政行为的规范。今年以来,已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件和建议指导函1件。
    落实行政审判与行政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自2022年以来与人大、法院、检察院、纪检委等单位共召开联席会议5次,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的相协调。不定时举办行政应诉人员素质培训,努力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行政应诉水平。
    五是建章立制,提高各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自觉性。
    重新制定《沂水县行政应诉程序规定》,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综合施治推进依法行政作出规定,并及时对各单位的应诉及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分季度进行通报。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庭审旁听活动。
    六是多措并举降低行政机关应诉案件败诉率,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充分利用约谈、考核等手段,督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确保行政诉讼案件,特别是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制定《沂水县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对因执法不当等主观原因造成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及时启动责任追究,倒逼各单位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责任编辑:于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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